为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,培养师生“爱读书、多读书、读好书”的良好习惯,激励更多的读者走进图书馆、利用图书馆,充分发挥图书馆文献资源的作用,并结合读书节活动,图书馆决定在读者中开展阅读之星评选活动。评选办法如下:
一、评选周期:2019年4月16号—2020年4月15号
二、评选标准:
(1)充分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,来馆借阅图书册数较多者;
(2)入馆以来,较好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阅览秩序和学习环境,爱护书刊,爱护公共设施,举止文明;
(3) 在评选周期内,图书借阅中无违章记录(图书无损坏、超期、遗失等违章行为);
三、评选办法:以图书馆计算机管理系统统计结果为准
四、名额分配:
(1)教师组2名;
(2)学生组8名:(18级、19级各4名)
六、奖励办法:颁发“阅读之星”荣誉证书及奖品
图书馆
2020-04-20